摘要:伯纳德·马拉默德(19141986)是当代美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是继辛格、索尔·贝娄之后的又一位著名犹太小说作家,以其作品中突出的“犹太性”著称于世。小说《伙计》不仅描写了为人类赎罪而受苦的犹太人,而且还刻画了皈依犹太教的非犹太人,表示对人类一些相通的境遇的关注,也体现了作者特有的人文主义关怀。本文将以其《伙计》为文本,从犹太文化角度切入,对小说的“犹太性”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伙计》;犹太性;人道主义
伯纳德·马拉默德是当代美国著名的犹太作家,早在1966年,西德尼·里奇曼就曾评价马拉默德说:“眼下马拉默德被认为是我们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的声誉不仅是巨大的,而且还是国际性的。”(Sidney Richman,1966:19)在里奇曼看来,马拉默德的盛誉主要来自于其作品中完美地表现了自己的犹太性。他也认为,多数批评者看好的并非马拉默德的艺术表现力,而是他所选用的题材与其所表达的主题。应该说,里奇曼对马拉默德的评价与定位十分准确。与其他美国犹太作家相比较,马拉默德在其长达三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所孜孜追求,呈现于文本内的正是他别具一格的犹太主题思想。他深刻地诠释了“犹太性”,其作品不仅描写了为人类赎罪而受苦的犹太人,还描写了皈依犹太教的非犹太人,体现了“人人皆为犹太人”的观点。
1.小说《伙计》
《伙计》(The Assistant, 1957)是马拉默德的代表作, 小说生动地描述了杂货店的店主莫里斯·博伯。为了逃避沙皇的迫害, 二十年前他从俄国来到这块“处处是黄金”的新大陆, 始终兢兢业业地经营这个杂货店, 做买卖从不掺假, 也不以次充好。他觉得“做人要老实,睡觉才能安稳”、“做个犹太人, 就得有副好心肠”。但是, 莫里斯·博伯却又总逃脱不了厄运的作弄和贫病交加的悲惨局面。他在社会上受到歧视, 遭到流氓的抢劫, 又被合伙人诈骗, 儿子早年夭折。作为一个虔诚的犹太教徒,面对自己的不幸,莫里斯选择紧随犹太教的信条和摩西的律法, 把自己所有的苦难看作是一种赎罪,终身“为人类赎罪而受苦”。店员意大利人弗兰克原是流浪汉,为了生活参与了对莫里斯小店的抢劫,以后又怀着赎罪感在莫里斯的小店当伙计,最后在莫里斯的感化下,弗兰克终于在追悔和认罪的心情之中得到了思想上的净化, 成为一个虔诚的犹太教徒,从而实现“人人都是又是犹太人。”
2.《伙计》的“犹太性”
到目前为止,尽管对犹太教研究的资料很多,但却找不到一个关于犹太性的明确指向。几乎每个研究者都会谈论犹太性,但无论从犹太文化的角度还是从犹太宗教的角度言说,犹太性似乎都只是一种可意会而不可言传,而又确实存在的东西。“一般说来,马拉默德的犹太性主要表现在他对犹太宗教和文化的理解上。例如,他对‘苦难’以及犹太伦理道德观念等问题的认识,都无不深刻地揭示出了他的犹太性。”(乔国强,2008:383)同时,更重要的是,只是忍受苦难来“救赎”自己,实现自己的犹太人的身份还不够,他们还需要以忍受个人痛苦的方式去“救赎”非犹太人,从而实现“人人都是犹太人”。<<<<<<<<<<<<<推荐阅读:论战争对服饰的影响关系
在人类历史上,具有灿烂文明的犹太民族一直自视为“上帝的选民”,他们负载着这一观念所赋予的特殊身份,几千年来一直遭遇了难以想象的世俗苦难。犹太先知声称苦难是犹太人的特殊命运,是上帝眷顾犹太人的证明,是犹太人证明自己身份的一种独特方式。“他们认为自己的民族虽小, 却担负着救己救天下的大使命。他们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和牺牲精神, 在对欲望的克制中得到净化, 在牺牲中得到永生, 为整个人类赎罪。”(王海燕,2000:4)
犹太人受苦受难的命运在马拉默德的作品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他刻画的主人公莫里斯·博伯是犹太性的化身。“受苦受难像一块布”,而莫里斯拿它做了衣裳, 莫里斯的“受苦”可以说最后上升到为人类而“受苦”,当弗兰克问他在为谁受苦,莫里斯的答案却是“为你”,这也许连弗兰克本人都无法理解,但最后他还是明白了莫里斯的崇高所在。事实上,莫里斯就是一头“替罪羊”,这不是他自己选的,但作为一名犹太人他没有对自己的命运说“不”,而是接受并延续他的身份。对莫里斯而言,苦难是一种赎罪式的苦难,为受罪者本人赎罪,也为那些他为之受罪的人而赎罪。正如犹太教教义所说的:“我们的生命拥有这样两个世界: 一个是现时的世界,另一个是永恒的赎罪悔过的世界。”(傅永军译,2002:33)因此,犹太性的本质就是在赎罪式的苦难中完成生命的升华。
多少年来,莫里斯只是在犹太人的小圈子里生活,侍候那么几个犹太人。在小说开头,尽管莫里斯的小店因受到街头另一家杂货店的竞争,已经濒临破产的边缘,但他还是把黄油和面包赊给那个“醉婆娘”家的十岁小女孩,而这笔帐他从没存过收回的希望。在寒冷的冬天早上,不顾自己的哮喘病,他六点钟挣扎着起床,因为那个愁眉苦脸的波兰女人会准时来敲店门,买三分币的面包,他想不理睬,但还是去开门。为了把一个意大利穷妇人遗忘在柜台上的一枚五分的镍币还给她,他冒雪追过两条马路。即使重病在床也还要硬撑,他要的不是那少得可怜的钱,而是在恪守自己心中的律法——摩西在西奈山定下的律法。
小说中,弗兰克视之为“棺材”,海伦视之为“监狱”,而莫里斯却用生命去捍卫的杂货店更是苦难的一种符号。莫里斯甘愿背负这种命运的包袱,所以尽管妻子一直要求卖掉杂货铺,莫里斯虽嘴上同意,但内心却一直在守着这个“坟墓”式的店铺。在马拉默德的笔下,杂货铺就是苦难的象征,而苦难是犹太人的伟大传统,是犹太性的本质。莫里斯天生是一个犹太人,这就注定了他所要遭遇的一切,即使他的店铺已化作一个困难的包袱紧紧地系在他的背上,即使他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他生活在犹太人的信仰中:“他信奉上帝在西奈山交给摩西带给人们的律法。”(132页)莫里斯要是离开了杂货店就是违背了犹太人所恪守的东西,所以不管生活多么艰难,境况多么悲惨,莫里斯一直坚守在那儿,即使生命终结,也终结在那儿。
《伙计》的成功之处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典型的犹太人, 更为重要的成就在于对弗兰克·阿尔派恩这一非犹太人物形象的塑造。他的皈依深刻地宣扬了马拉默德的名言“人人都是犹太人”。弗兰克在小说开始以身无分文的异族青年形象出现。他从小遭受种种不幸, 过着四处游荡的生活,他用暴力犯罪来反抗命运的不公。他参与抢劫杂货店并弄伤了莫里斯。他偷店里的钱,“偷了钱感到兴奋”(100页)。当独自一人在杂货店里的时候,他就大吃零食,“有时感到出乎意料的乐趣”(70页)。他还偷窥海伦洗澡。但在与莫里斯的交往中,在莫里斯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他逐渐学会抑制和放弃这些俗念,慢慢地接受犹太人的种种品德。尤其当莫里斯发现弗兰克偷钱,对他的信任感丧失殆尽的时候,弗兰克逐渐意识到自己内心仍有向善的欲望,他开始完全出于自愿地为自己的恶行赎罪。他对莫里斯说:“有一点你一定要明白,我已不是从前的我了。可能你看我还是老样子,但是只要你能看出我内心的变化,你就会知道我改过了。”(236页)这句话表明了弗兰克改邪归正的决心,愿意成为上帝的选民的表证,愿意为他人遭受苦难,担负责任的庄重宣言。
从此,弗兰克的人生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他行为上越来越受到束缚, 他不再四处游荡, 而是留在小杂货店。他接受了本不属于他的种种苦难, 并从中学会了犹太人的忍耐精神, 渐渐变得越来越像老莫里斯。他像老莫里斯一样勤劳, 为了避免杂货店的倒闭, 他拼命地挣钱。他不断地告诫自己要诚实, 他变得越来越善良。当杂货店难以为继时, 弗兰克准备去漆匠卡尔那儿索要旧账, 却看到卡尔一家的困难生活,他却闭口不提。他开头还想,“只要漆匠愿意付清,他可以把欠款打个对折”(227页),但后来干脆跑回店里,把最后三块钱也送到了卡尔家。
弗兰克通过苦难的磨炼成就了灵魂净化,实现了道德升华,在精神上认同了摩西在西奈山与上帝所定的契约,成为一个皈依犹太精神的犹太教信仰者。小说中海伦有一次去公园,看到一个人在公园一角喂鸽子,和平之鸟萦绕身旁,亲依其肩,啄食其掌中的花生米粒,海伦恍入仙境,疑遇圣贤,待海伦走进一看,此人原来是弗兰克。在受苦受难中, 弗兰克飘泊的灵魂找到了归宿。他给人以爱的同时, 自己的心灵也得到慰藉和净化。同时犹太精神也会一直传递下去,并且这种精神的力量会感染越来越多的非犹太人,最终全人类共同的努力会使犹太精神得以延续并升华。
3.结语
伯纳德·马拉默德作为一位具有人文主义精神的犹太作家,他侧重描写贫穷受苦的小人物,他们都忍受命运的痛苦,在受苦中保持道德的纯洁,在生活磨难中达到精神自由,最终完成灵魂的救赎。他把犹太人的境况视为人类生存状况的一个有意义的象征,这种普遍化的犹太性不仅体现了他作为一个有道德良知的作家的责任感,也体现了他特有的人文主义关怀。正如美国评论家所言,马拉默德的《伙计》,“给美国文学注入了一股情感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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